某个女人心里真想仰天长啸。
老天呐,竟然给她开了金手指,能不能给她开个有用一点的金手指啊
不要动不动就失效还得针对人。
为毛别人就行,自己不行
比如给她开个变钞票的金手指也不错呀,天知道她现
想想兜里的几十块钱,怎么想怎么不舒服,哪怕是两世为人,他也从来没有这么穷过。
真真正正的穷啊
走
也有卖各种货品的,总之人潮复杂,人来人往,怪不得吵得她大清早的不能睡好觉。
放眼望去,清晨的暮光中,人们行色匆匆,90年代初,还没有现代那么高档时髦的各种潮服,凤城的人们,男的基本穿的都是青色,灰色和军绿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女的大都穿着碎花的衬衫或者是白色的确良衬衣,黑色的裤子和黑色的硬帮鞋。
特么的具有时代性却强烈的刺激着林潇潇的眼睛。
提醒着她已经穿书的铁定事实。
她看了看自己身上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和黑色的裤子,嘴角不由的一抽,原主的审美观点也是够了,怪不得男主瞧都不瞧她一眼。
哪怕是穿一身运动服,也比穿着这身土里土气的打扮要好的多。
太怀念现代的各种清凉款了。
林潇潇有点飘忽的脚步,路过一个
“买米粉啦,姑娘吃不吃米粉啊”
这年头,
凤城的人们除了赶早做生意不得已的,大多
所以看见林潇潇这种一大早就失魂落魄的
指不定就来一单生意呢
沮丧的林潇潇完全沉浸
一张油布扯着的摊子下,熙熙攘攘的摆着几个破旧的桌椅,粗糙的简直不能用语言来形容。
要是搁以前,这种小摊还真得不到她的正眼。
米粉混合着佐料的香味弥漫
或许是太久没吃东西的缘故,林潇潇竟然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掸掉板凳上的灰尘,正儿八经的坐了过去。
“哦,你这卖的是米粉啊给我来一碗。”
既然来了,就要顺应这个时代的潮流。
耽误之急是先填饱肚子再说。
不得不承认,这个破旧的小吃店卖的米粉,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让人瞠目。
仅仅是一碗卖五毛钱的米粉,林潇潇居然吃的满足。
吃饱喝足之后,林潇潇决定了,既然暂时找不到任何头绪,耽误之急是要找一个自己的生存之道。
她那个丈夫,周蓦然那里是回不去了。
回去不是找死吗
而且根据书本剧情的安排,他们以后都不可能
摸了摸兜里的钱,林潇潇决定先把自己养活再说。
至于那什么金手指对于目前的她来说,还真用不上,当务之急,她得解决温饱问题。
前方突然传来热闹的呼喊声,林潇潇抬眼望去看见前方人潮涌动,本能的驱使下,她抬脚就朝那处走去。
等到了人流最多去才
各种摊位百的乱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