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这个原因,汉密尔顿属于比赛时间越长,表现越好的球员。
这一点在04年的东部决赛第六场展现得淋漓尽致。
两只球队半场打完,得分是哈人的33比7!
步行者队6分领先。
是的,你没有看错,两只球队在当时的防守规则下,半场加起来才60分,这要是在“小球时代”的成熟期,光是一只球队的半场,都能达到这个分数……
可在04年,防守规则让得分变得极其艰难,更何况,两只球队是压根没想得分,都奔着防守去了。
压迫式的防守也让两只球队的体能消耗巨大。
而在所有人体能都不够用的情况下,汉密尔顿出手了,4分助攻,帮助球队打出一波8-1的得分潮,直接将分差拉进到了1分。
第二节末加上第三节,“面具侠”一共得到了1分……
都快是活塞队半场得分7分的一半了。
其中包括了在雷吉-米勒脸上的6投6中。
这就是汉密尔顿的“马拉松”式打法!
别人打到第三节,体能逐渐出现问题,可对于汉密尔顿来说,这才是刚刚开始!
阿泰斯特很急……
虽然他不是主要防守汉密尔顿的人。
可他跟汉密尔顿的恩怨太多了……
还是那场04年东部决赛的第六场比赛。
步行者队在还领先着1分的情况下,换了当时的“最佳防守球员奖”阿泰斯特来防守汉密尔顿。
本来“野兽”就不擅长防守这种跑位型的投手,偏偏汉密尔顿还不是个善茬,在跑位中直接一肘打在了“野兽”的肚子上,这一肘很隐蔽,裁判没看到,阿泰斯特很疼,被激怒的“野兽”直接一肘干在了汉密尔顿的脸上。
是的,第一个被阿泰斯特“肘子开光”的球员并不是哈登,而是汉密尔顿。
“面具侠”当时血溅篮球场……
但也博得了一个技术犯规。
值得一说的是,汉密尔顿都得用毛巾止血了,这个犯规也只是一级恶意犯规,阿泰斯特还能继续留在场上。
可见当时的季后赛有多凶残……
而这还是弱化版的“90年代”……
想想“乔丹法则”下的迈克尔-乔丹,大概也就知道了,为什么芝加哥公牛队的3号,会是“篮球之神”!
这个技术犯规,让活塞队得到了罚一掷的机会,汉密尔顿罚全进,加上拉希德-华来士在进攻中补扣得手,彻底反超了比分,并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同样是在追分的关键时刻,公牛队进攻停滞,“面具侠”站了出来,表示:无所吊谓,我会出手!
这唤醒了阿泰斯特的“梦魔”,他感觉自己的大肘子“火热难耐”,布洛芬都压不下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