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的孩子没有任何训练拿着农具大老远一个人跑分界河的桥上来和哥布林拼命啊,等我问清他父亲是谁再招来当个侍从,不过在这之前,可不能让他白白死在这里。”
男爵冲上桥中央,激活手臂上的魔法符文,一击就奠定了战斗的胜局。感受着体内的魔力贼去楼空和手臂剧痛,转头看向那小伙子惊愕崇拜的眼神,洋洋得意的下马朝他走去。
然后就看到已经极度虚弱的黄庭晕倒在了地上。靠近了仔细看,这人样貌与镇里的居民,都不大一样,五官更柔和,完全没有留胡子,缺乏男子汉气概,黑发倒不算稀奇,但也是王都高等贵族才有的特征。衣服破烂而且完全是平民为了干活方便的款式,没有任何纹章和修饰,但是皮肤呈象牙白或者说黄玉色,而且细嫩得胜过自己见过的任何贵妇小姐,完全不是常干粗活的样子。最奇怪的是他的武器,银光闪闪,拿在手里一掂就知道,其实是钢铁,而且还是最优质的钢铁,做成法杖的样子,却又偏短,而且没有雕刻符文,没有镶嵌宝石,纯粹作为棍棒用。如果说真的只是工具,那哪个败家子又会拿这么好的钢做一根烧火棍或是顶门栓呢?
一头雾水的男爵听到民兵队长前来报告已经击退了哥布林群,只好留下两人抬着黄庭返回哨站,自己上马继续亲自带队去寻找本来早该返回铁镐镇的老管家。
黄庭再次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一天晕两次都快赶上舞会上不小心听了粗俗笑话的贵族少女了。带他回哨所的民兵得到过男爵的嘱咐,把他安置在小队长的单间,粗糙的麻布床单传来阳光的气息,下面垫着的干草也还算清香,没有霉味。身上的伤口似乎是用某种草药处理过,对这个世界医疗水平毫无信心的黄庭也无法可想,只能听天由命。听到他醒来发出的响动,一名民兵进来探头看了一眼,然后给他端来一碗浓稠的糊糊和一块黑面包。
这也是一名胡子拉碴的浓眉大汉,骨架粗大,筋肉瘦削,衣衫破旧,皮甲却保养得很好,毫无疑问这是他身上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