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二子脸色一变,作揖恳求道:
“狗爷!如今都没开春呢,留些人丁吧,再这样都没谁做活了,地荒了,田也长草,往后日子可咋过!”
黄狗妖结实的大手一抓,把不算瘦弱的赵二子拎起,凶光毕露:
“二子,伱爷爷没啥耐心,要么,你想办法;要么,爷爷亲自选口粮。”
赵二子两腿离地好几寸,脖颈像是被铁钳夹紧,很难喘气,那张黑脸憋得通红。
“狗爷!我来!我来,不劳您操心!”
黄狗妖满意地点头,背着双手直奔后厨:
“爷爷垫垫肚子,等你弄个好菜再上桌。”
赵二子大口呼吸,神色委顿,心想道:
“都怪王大富那个杀千刀的!竟养出一头狗妖!”
王大富是乡里有名的大户,住着青砖黑瓦的大宅子,七八十号佃农给他做活,日子滋润得很。
通常来说,养狗最多二十年,王大富家中有一条老狗,活了整整三十年,熬得岁数太久,很多乡民都讲,已经通了人性。
乡下地方一般都存着忌讳,养狗也好,养牛也罢,不能让它活得太长,否则就要成精。
王大富对此不以为意,反而雇佣四五来个仆役,专门伺候这条老狗,让它吃好喝好。
不曾想,这条老狗于某天夜里撒腿蹿进山,消失不见,等再出现的时候,便成了喜欢吃人的狗妖。
“晦气!”
赵二子心下怒骂,想到伙计刚说的外乡客人,无奈叹息道:
“算你倒霉!”
……
……
“打尖还是住店?”
白启还没掀开帘子,黑脸的掌柜就热情迎他进去:
“客官从黑河县来吧?打尖的话,咱这里有面有饭,荤的素的,一应俱全,如果要住店,上等房八十文一晚,包涵早食。”
赵二子一边擦桌椅,一边打量来人,身材挺拔,挎弓背箭,俨然不似好惹的角色。
“打尖。”
白启五感敏锐,鼻尖微动,闻到一股似有若无的气味儿,他瞧着额头渗出汗迹,紧张到不行的掌柜,问道:
“有什么吃的么?”
赵二子抹了抹脸:
“客官赶得巧,昨儿刚摔死了一头牛,叫咱买了。才卤了几斤,正好下酒。”
白启摸出几两散碎银子,他自从当上鱼档老板后,几乎已经不怎么带铜板了:
“好酒好菜,尽管上来。”
赵二子应了一声,双手接过银两,正想着是下蒙汗药,还是用麻筋散,后边就传来“嘎嘣嘎嘣”啃脆骨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那头黄狗妖拎着一条血糊糊的人腿,用尖利的犬齿咬着,红色的筋肉夹在牙缝,混合着粘稠唾液。
“二子,爷爷我实在是饿了!没忍住……改天让大富赔你一个伙计,成不?”
黄狗妖咧嘴笑着:
“太新鲜的,也不好吃,腥味儿重,还是你煮过的,